長沙工商代辦之注冊資本的出資方式有哪些
長沙工商代辦之注冊資本的出資方式有哪些
注冊資本也叫法定資本,是公司制企業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或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本總額,并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
注冊資本的出資方式有哪些?
1、《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國家工商總局對以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對申請人以《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國家工商總局規定以外的方式出資的,暫不予以辦理登記注冊。對以股權作價出資組建集團母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市局將另文規定具體操作程序。
2、除《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國家工商總局規定的不得作價出資的方式以外,以下實物亦不得作為出資辦理登記:食品、飲料、煙草、棉、麻、土畜產品、紡織品、服裝鞋帽、日用百貨、五金交電、化工產品、藥品、中草藥及其制品、石油及其制品、煤炭及其制品、木材、建筑材料、礦產品、金屬材料、未辦理所有權證書的房屋、汽車配件及未辦理行駛證的機動車、工藝美術品、字畫、圖書、肥料、農藥、飼料、苗木、花卉、家具、工業用原材料、工業用半成品。
3、公司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總額不得低于公司注冊資本的30%,但不要求每位投資人均應在其出資額中按此比例繳納貨幣資金。
4、非公司制內資企業法人、非公司制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金)中的貨幣資金比例不受上款規定限制。其中,非公司制內資企業法人投資人以高新技術成果出資的,其高新技術成果出資額占注冊資本(金)比例可由投資各方協商約定。
5、企業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其經營范圍項下的標注應按照法定的出資方式描述為“實物”、“知識產權”或“土地使用權”,且不再作進一步細化表述。